民記16建議 振興灣區文創

  促建跨部門統籌機制 打造粵語文化共同市場

  為配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民建聯早前撰寫《推動大灣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建議書,並於昨日與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會面時提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昨日介紹,目前大灣區內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存在五點困難,故就此提出16項建議,包括由港澳與內地各省市的文旅部門建立聯合統籌機制,共同制訂發展大灣區文創產業的政策藍圖,和建立大灣區文創產業配對平台等,推動大灣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劉國勳昨日與徐英偉會面後表示,中央政府在「十四五」規劃中給予香港中西文化交匯的角色,希望將文化創意透過香港向外走,西方藝術文化能透過香港帶返內地。早前,民建聯就大灣區文化創意產業舉辦多場研討會、圓桌會議等,並撰寫一份建議書,接下來會相約不同部門商討文化創意產業。

  劉國勳指出,目前大灣區內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存在五點困難,包括缺乏高層次統籌、IP知識產權發展仍處初始階段、嶺南文化未受到足夠重視、周邊產品不足,及現行政策限制發展。在缺乏高層次統籌問題上,他認為,這是因為香港的文化創意產業涉及很多部門,包括民政事務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創新及科技局等,如要令文化創意產業化,在推動創新、知識產權等就須由特區政府與內地不同部門提供一站式統籌。

  為推動大灣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民建聯在建議書中提出三大範疇共16項建議。在暢通產業渠道上,民建聯希望可放寬港澳的粵語電影或流行曲等文化產品及項目的入境審批權等,希望打造出一個大灣區粵語文化共同市場。民建聯又建議,中央有關部委將部分項目的審批權下放至廣東省,如可將香港電影或香港與內地合拍片的審批權交由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但可限於在廣東省內播映。

  加強開發嶺南文化內涵

  在加強開發文化資源方面,民建聯認為應加強開發嶺南文化內涵,港澳與內地各省市可選擇其中具有重要文化和商業價值的項目作深度挖掘及IP(知識產權)化,並成立大灣區文化IP統一平台,發揮分享、統籌、配對和推廣四大功能,推動文化IP共建共享。

  就政府加強支援方面,民建聯建議港澳與內地各省市的文旅部門建立聯合統籌機制,共同制訂發展大灣區文創產業政策藍圖,建立大灣區文創產業配對平台,協助三地企業或個人投資創業,讓創業者和投資者可作高效、安全、有針對性及一站式創業配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