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刑期過輕 團體促上訴

  參與前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以及「8·31」非法集結,黎智英共被判囚14個月,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梁耀忠等人在是案中獲輕判緩刑一年或兩年。民間團體「公義力量」昨日到律政中心請願,強烈反對法官以沒有案底、具備良好品格等理由,判是案中與司法界有關係的被告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等人緩刑,有如「放生」,令人有「官官相衛」「包庇法律界自己人」之感覺,要求律政司提出刑期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