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劏房客促加租5%封頂

  團體促訂租金指數 按年監測基層負擔水平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上月底向政府提交報告,建議制訂「標準租約」,規定每兩年續租的租金加幅則以15%「封頂」。不過,有關注團體調查指出,逾七成劏房租客認為政府應該規管業主每兩年加租不得多於5%。團體亦建議政府制訂「劏房租金指數」,按年監測基層市場可負擔水平。

  鍾女士一家八口居住在深水埗唐樓的劏房,業主在去年12月、疫情嚴峻的情況下仍表明會大幅加租80%,租金將由6,500元增至11,700元,上月生效。鍾女士因無法承擔租金,至今只能到處另覓新居。

  社區組織協會於4月初進行問卷調查,共訪問432名不適切住戶,當中有九成受訪者居於劏房,其餘是天台屋、工廈劏房、鐵皮屋等。調查發現兩房一廳、一房一廳及沒有房間的劏房,其月租中位數分別為6,500元、5,500元及4,500元,床位呎租更高達104.2元,較私人住宅單位呎租高出約3.5倍。調查進一步顯示疫情下,逾一成劏房受訪者曾被加租,加租金額中位數是300元。

  調查亦指出,超過七成受訪者認為兩年的加租幅度應是5%或以下;7%人認為應定在10%以下。社協建議,未有起始租金保障時,租金加幅上限參考公屋加租水平下調至10%;同時為「2+2」的續租權方案設立一至兩個月的租住冷靜期,以讓租戶可在特定情況下提出解約。社協副主任施麗珊補充,上述鍾女士的個案顯示,劏房租金完全脫離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租金估值,建議規定業主在分間單位後,年租金收入不應高於租值120%;長遠而言則應制訂「劏房租金指數」,按年監測基層市場的可負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