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條例下月12日復二讀

  立法會《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五次會議,完成所有條文的審議工作,並訂於本月23日向內會提交報告,下月12日法案會在立法會恢復二讀。當局將提出修正案,包括議員因被指違誓遭提出法律程序並暫停職務,期間不能享有相應待遇,包括酬金、津貼和償還款項等,亦不能出席會議。

  法案委員會主席張宇人表示,條例草案為他擔任20多年議員以來,遇到最複雜及困難的草案,罕有地需要安排兩名法律顧問協助,他感謝各政策局配合並給予足夠時間,讓議員勤力發表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在會上指,截至前晚當局合共收到5,080份意見,全部都是認同該條草案,意見認為草案有利執法者和法庭依法行事,清楚理解法例的要求,減少不必要誤解;而宣誓為治國者的基本要求,支持區議員宣誓確立了愛國者的原則,有效提升政府管治,令「一國兩制」得以長遠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