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誓議員薪資安排研機制處理

  立法會《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上午繼續舉行會議,審議規定公職人員宣誓要求的條例草案。會上多名議員關注律政司權力是否過大的問題,有議員則關注違誓議員停職期間薪津是否同被暫停發放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應稱,律政司一向有權力在宣誓後提出訴訟,過去有議員被依法認定違反誓言,不過由於已超過開展職務6個月內提訴訟的時限,令有關人等可繼續以議員身份行事。今次修例是填補相關漏洞,屆時若提訟必定會有足夠理據,相關人等亦有機會抗辯。

  九龍東議員謝偉俊又關注指現時仍未有清晰指引列明違誓議員薪津是否同被暫停發放,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表示,民政事務局正研究停職議員薪資安排相關機制,稍後會有安排;曾國衞亦在會上承諾局方會再檢視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