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發電子消費券應化繁為簡

  郭靈 資深傳媒人

  特區政府前日公布,將透過八達通、AlipayHK、WeChat Pay HK及拍住賞(Tap & Go)四間電子支付平台派發財政預算案內提出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稱,政府將會設立中央登記系統,最快在暑假接受市民申請,並且可讓市民自行選定最適合自己消費模式,來收取和使用消費券。

  筆者認為,綜合內地和台灣等地的經驗,發放消費券時要以簡單方便為大前提,才能起到便民利商,刺激消費的作用。若申請以至領取過程太過繁雜,可能會窒礙了市民使用消費券的意慾。以廣東省為例,去年全省7 個城市通過「微信支付城市消費券」等小程序,合共向市民派發了逾十億元消費券,帶動了數十億元的省內消費熱潮,為經濟活動注入活力。究其成功原因,是其便捷的派發模式令市民方便領取和使用,因此增加了市民使用消費券的意慾。

  再看看台灣,因採用了複雜的「三倍券」(即先累計消費3,000元,再向政府申請領回2,000元)模式,不但未能明顯地拉動本地消費,還因申請、領取手續過於繁瑣,引來民眾批評。而上月宣布再加碼推出電子消費券的澳門,亦因仿效了台灣先消費後回贈的模式,遭到市民狠批。由此可見,消費券雖有拉動本地消費的作用,但派發方便才能激發市民的使用意慾,為經濟帶來正面的刺激。

  此外,目前本港有不少中小型商戶,因電子支付平台收取的裝機費和交易手續費而未使用電子支付系統。這間接拖慢了本港電子支付普及的步伐。所以,筆者認為,政府可考慮利用今次派發消費券的機會,鼓勵營辦商免除中小型企業的安裝費,或為交易和安裝提供優惠和資助,從而推動本地電子支付普及化,以追貼大灣區各城市電子支付普及程度,為未來進一步與大灣區城市融合發展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