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污名化懲教署

  朱家健

  最近有失實報道刻意抹黑懲教署,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就此作出譴責。事緣有人引用不實消息以偏概全,聲稱有家屬向指定膳食供應商購買「私飯」給還押人士,懲教署人員把飯菜混雜飲品「大兜亂」,讓飲品夾雜異味等,更指懲教署把責任歸咎於膳食供應商,從而令還押人士打消繼續訂購「私飯」,方便署方統一安排膳食云云。

  須知道,在囚人士或還押人士被羈押在監獄或收押所,接受懲教署管理和保護,要為自己作出的過錯而接受刑罰,其基本權利受到保障,但個別選擇的自由被剝奪,正是受到懲罰的一部分,同時也是社會的共識,難道坐牢是享受嗎?此外,雖然還押人士仍未被判刑,但懲教署有責任去照顧他們的膳宿和人身安全;而懲教人員須嚴格按《監督規則》行事。任何進入懲教署轄下院所的物件,包括還押人士訂購的「私飯」、所有來往院所的信件、進入院所人士的隨身物品、採訪者帶給囚友的所有物品,均需要經過懲教署的嚴格保安檢查,確保沒有違禁品和危險品被混進院所,以保障懲教院所和在囚人士的安全。

  個別媒體或團體藉抹黑懲教人員,污名化懲教署的形象,居心叵測。這些無理和無中生有的投訴,是在令懲教署職員沉重的壓力百上加斤。事實上,全世界的監獄管理也是採取嚴格的保安檢查,以維持懲教署轄下院所的安全和秩序,這也是跟國際標準看齊。懲教署向囚友提供的膳食分量,已照顧到囚友的營養和所需,並有中餐、西餐、素食和宗教餐可供選擇,若在囚人士仍嫌懲教署提供的膳食安排,應該懊悔自己當日為何犯下刑事罪行,禍害社會和他人,早知今日,何必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