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動囚39月 調酒師需賠萬元

  被告沈俊傑(20歲),犯案時19歲,任職調酒師,承認2019年11月3日在旺角參與暴動,而縱火及違反蒙面法則獲控方同意不起訴。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出,接納被告只是協助火堆持續燃燒,過程中亦沒有使用武器或造成傷亡。不過,用火損毀財物屬嚴重罪行,而案件背景是2019年公眾事件暴力升級時期,案情嚴重,判刑須具阻嚇性,以監禁63個月為判刑起點,計算認罪扣減後判監42個月;考慮到被告背景、即時認罪及願意賠償,再額外扣減3個月,最終判他入獄3年3個月,並須向港鐵賠償1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