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碳交易所冀推動自願減排

  碳排放交易,是指運用市場經濟來促進環境保護的重要機制,允許企業在碳排放交易規定的排放總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可以用這些減少的碳排放量進行交易。

  《京都議定書》第17主題規定,碳排放交易是一個可交易的配額制度,以議定書附件B所列承諾的減排和限排承諾計算的配額為基礎。例如,全球限定100單位的碳排放量,A國獲得15單位的指標,B國獲得10單位的指標,其他國家則獲得其餘75單位的指標。如果A國只排放了10個單位,而B國排放了12個單位,那麼B國就可以從A國購買2個單位的碳排放量。

  在推動碳排放交易方面,歐盟目前走在世界前列,已經制定了在歐盟地區適用的氣體排放交易方案,通過對特定領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行認定,允許減排補貼進入市場,從而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

  中國現時已有7家主要的碳排放交易所,其中深圳排放權交易在2013年6月18日率先啟動了交易,並產生了1300多萬元的交易量。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更是借助世博會召開之機,推出「世博自願減排」活動。不過,在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尚不承擔有法律約束力的溫室氣體限控義務的情況下,這些碳排放交易所希望推動自願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