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港6月就SPAC諮詢

  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熱潮持續,彭博社昨引述消息指,本港或在6月諮詢引入SPAC上市機制,爭取最快今年底前推出。

  港交所(0388)發言人回應稱,會不時研究加強或改革上市制度,亦要確保能維持市場質素。有新進展會適時公布。

  外電指,香港的SPAC諮詢時間表尚未確定,當局期望維持現有新股和借殼上市反向收購規則,以設定SPAC的長期制度。料香港同類制度監管較美國更嚴格。如SPAC的收購須符合現有IPO標準,保薦人須滿足包括良好的理財記錄等。

  詹劍崙:模式潛在問題

  金融發展策略研究所所長詹劍崙指,SPAC公司上市時,僅向投資者募集資金,沒有實質業務,且須在特定時間收購未上市企業,否則就需除牌,向投資者退款。

  詹劍崙認為,SPAC反向收購可能出現項目估值過高情況,將損害小股東利益。如只容許估值高的項目,以此途徑上市,更鼓勵股票「向下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