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8瞞逃應有權利 林鄭:特區依法辦事

  因偷越邊境罪被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的8名香港涉案人員刑滿出獄,前日(22日)被內地執法機關分批移交給香港警方。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被問及8名逃犯的權利是否得到保障時指,特區政府一定會依法辦事,拘留期間一定會維護個人應有的權利。

  被問及8名逃犯移交給香港警方後,警方為何「剝奪」他們的基本權利。林鄭月娥表示,因為他們本身都是逃犯,在香港犯事後想逃離香港,不承擔法律責任,所以特區政府一定會依法辦事,她強調,在拘留期間,特區政府一定會維護個人應有的權利,警方亦一定會依法辦事,不會剝奪市民包括逃犯應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