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推「農林22條」惠台胞台企

  國務院台辦、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11個部門於17日聯合出台《關於支持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農林22條措施」是大陸率先與台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的重要舉措,與「31條措施」「26條措施」一脈相承,進一步為台胞台企參與大陸農業林業高質量發展及鄉村振興提供同等待遇。此外,林木種苗繁育屬於特許經營範圍,台胞台企在該領域享有與大陸居民和企業同等的經營活動權利。

  朱鳳蓮表示,為幫助台胞台企參與大陸農業林業高質量發展及鄉村振興,針對台胞台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涉及的農地林地使用、融資便利和資金支持等方面提出了「農林22條措施」。這些措施既着眼「十四五」時期大陸農業林業發展新要求,又回應台胞台企的主要訴求。

  她表示,「農林22條措施」支持台胞台企參與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畜牧水產養殖等多個領域的建設和生產經營,鼓勵台企參與農林產品國家標準起草,支持台胞參與鄉村建設,基本涵蓋了台胞台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各個方面;並就涉農涉林資金補助申請、深化台企與農墾企業合作、加強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為台胞台企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