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鐵通圖毀中旅社 少年認罪判更生

  前年10月5日《禁止蒙面規例》生效當晚,黑暴在旺角通宵堵路及破壞,有暴徒手持鐵通打算破壞中旅社旺角分社,警方翌日凌晨在附近先後拘捕4名青年。

  當中3人早前分別因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堵路及拒捕,分別准簽守行為、判12個月感化及入獄8周。餘下另一名17歲男被告李熙駿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

  裁判官香淑嫻昨日判刑時指,被告當日一身武力示威者的裝束,加上涉案地點發生的情況,明顯是「有備而來」,現考慮到被告年輕及已還押逾百天,認為更生中心是合適判決,亦符合上訴庭表明阻嚇青少年再度犯案等目標,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