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何啟明等3人准保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攬炒政棍,其中15名被告本月4日獲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保釋,律政司就其中11人的保釋決定提出覆核,國安法指定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昨處理最後一批4名被告的覆核。其中屯門區議員張可森被裁定須繼續還押,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及東區區議員李予信則獲批准保釋,書面理由擇日公布。

  杜官聽畢雙方陳詞後,認為不能確信張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遂撤回總裁判官蘇惠德對他批出的保釋決定,須繼續還押候訊。

  至於獲駁回律政司覆核保釋申請,批准保釋候訊的3名被告,包括何啟明、施德來和李予信,除須遵守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頒下的保釋條件外,其中何啟明另須以3萬元現金擔保、其姨媽及教會牧者各以5萬元作人事擔保、每周4日到深水埗警署報到;施德來須以10萬元現金擔保、其妻10萬元作人事擔保、每周4日到油麻地警署報到;李予信則須以10萬元現金擔保、其母10萬元作人事擔保、每周4日到青山警署報到。目前本案47名被告中,共有11人獲得保釋,36人須繼續還押。

  47名被告本月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押後至5月31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