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擬強硬鎮暴 最高囚10 年

  制止「嚴重緊張局勢」 賦警更大權力

  香港前年修例風波期間,英國官員多番無視「黑暴」大肆打砸搶燒的事實,批評港警執法行動,不過英國政府針對本國民眾示威卻從不手軟。英國下議院昨日辯論一項法案,內容包括加強警察執法權力,制止出現「嚴重緊張局勢」的示威活動。惡意滋事、帶來嚴重後果的示威者,更可面臨最高10年監禁,較部分強姦罪刑罰更嚴重。英國對自家示威與香港示威截然不同的態度,再一次暴露其「雙標」本質。

  英國多地在去年種族平權運動期間出現大規模示威,部分示威者藉機滋事、損壞公共財物,包括前首相邱吉爾在內的多名歷史人物雕像均被損毀。上周六為懷疑被警員綁架殺害女子埃弗拉德守夜的活動,亦有參與者與警員爆發衝突,合共4人被捕。

  英國下議院昨日二讀《警察、犯罪、量刑及法院法案》。法案提出不論任何規模集會,警方均可決定集會開始及結束時間,限制集會最大噪音分貝。對於出現「嚴重滋擾和騷亂」,讓普通民眾感到非常驚恐不安的暴力示威,警方有權介入制止。示威者若破壞雕像等公共財物,最高可被判囚10年,較英國強姦罪量刑下限的5年更高。

  指新法不損個人自由

  英國犯罪、防衛及社會弱勢政務次官阿特金斯強調,過往部分示威期間,有示威者刻意阻塞醫院等設施大門,不但阻礙設施正常運作,更嚴重影響普通民眾日常工作和生活。對於此類影響公共秩序、損害他人權益的示威,必須加以制止。阿特金斯還指出,當局支持民眾和平表達訴求,然而和平遊行與干擾他人生活的暴力示威存在明顯區別。

  今次提出新法案,正是要將和平的活動與極具暴力的示威加以區分,不會損害個人自由。

  工黨部分議員則認為,埃弗拉德案發生後,政府應盡快採取行動,保護女性免受不法侵害。影子本土安保事務大臣菲利普斯表示,工黨將提出37項修正案,要求將街頭騷擾等針對女性的侵害定性為犯罪,並提高強姦罪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