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50條廁紙 3匪囚40月

  爆疫趁亂搶貨 官指價值低非減刑因素

  去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初期,廁紙亦成為市民搶購貨品。3名匪徒包括一對親兄弟,覷準送貨工人在旺角超市外卸貨時,持刀及自備手推車劫去50條共600卷總值1,695元的廁紙,成為國際新聞。警方事後起回贓物及拘捕3名男子,3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本港受疫情影響而出現搶購潮,3人預謀犯案,嚴重性不會因涉案物品僅值千多元而減輕,遂判各人入獄3年4個月。

  3名被告依次為機場倉務員何智良(27歲)、運輸工人李甄陶(34歲)及紮鐵工人李業堂(30歲)。他們承認於去年2月17日在旺角道97號地下「惠康超級市場」外搶劫男子吳志敏,劫去50條共600卷廁紙。

  案情指,當日清晨約5時半,戴口罩的首被告何智良在被劫超市外,向正在卸貨的送貨工人吳志敏詢問超市何時開門後離開。約1分鐘後,何折返以一把生果刀指向吳的腰部,大叫「唔好郁」。同一時間,戴口罩的第二及第三被告則從卸下的貨物取走50條「唯潔雅」廁紙放上手推車,3人繼而逃去。警方同日早上約7時在附近洗衣街一酒店起回被劫走的廁紙,3名被告其後被捕。

  有手推車 簡單部署

  辯方求情指各被告事後已感後悔,並向事主親自道歉,又指案件並非精心策劃,且被盜物品價值不高及被起回。辯方續指原任職倉務員的首被告,因社會動盪及疫情影響而失業,為照顧家人及解燃眉之急才鋌而走險犯案,其母撰寫的求情信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張官昨在判刑時指,案發時本港受疫情影響而出現搶購潮,不能因涉案物品價值僅千多元減輕案件的嚴重性。由於3名被告夥同犯罪,且備有手推車,可見他們犯案時有簡單部署,屬有預謀犯案,各自角色互相配合,故罪責相同。考慮到被告認罪,犯案過程短促及貨物被起回等,遂判3人入獄3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