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非法藏武 判240小時社服令

  一名網媒記者,去年1月25日於油麻地彌敦道560號外的公眾地方,被警員搜出雷射筆、索帶及對講機。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及無牌管有對講機三罪,昨被判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指出,被告經還押一段時間後已深刻反省,基於他的年齡,不考慮監禁,判處其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文永發(20歲),在網站任職記者,但案發時並非在進行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