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案47攬炒派全還押


  15犯准保釋 律政司即覆核

  涉嫌組織或參與「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47名攬炒派,就申請保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經過4天冗長聆訊,昨晚終於揭盅。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作出決定,其中戴耀廷、區諾軒及林卓廷等32名被告不准保釋,還押至5月31日再提訊,郭家麒、譚文豪、楊雪盈等15人(見表)則獲准保釋,但律政司即時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對蘇官批准保釋的決定提出覆核申請,並將在48小時內到高等法院進行覆核。蘇官遂依例收押15名被告,即本案47名被告均要還押。

  除獲准保釋的15名被告外,蘇官指,須還押的32名被告,因未能通過香港國安法第42條的保釋門檻,法庭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他們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他們可以行使8天覆核保釋的權利。

  律政司隨即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提出覆核申請。蘇官解釋,由於律政司司長申請覆核批准保釋的決定,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一經申請,裁判官必須下令繼續羈押被告,並通知司法常務官在48小時內帶到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席前。

  根據法例,法庭沒有任何空間和酌情權,必須下令扣押本獲批保釋的被告。

  戴耀廷透過律師撤申請

  不獲保釋的32人,據報當中7人不打算覆核,包括趙家賢、鍾錦麟、劉澤鋒、譚凱邦、李嘉達、范國威及劉頴匡,其餘25人分別為戴耀廷、區諾軒、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黃之鋒、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黃子悅、尹兆堅、吳敏兒、何桂藍、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當中戴耀廷昨透過大狀撤回保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