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童認掟汽彈判勞教

  官斥「違法達義」可獲原諒是歪理

  案發時僅14歲的男童前年11月全副裝備在旺角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暴動及企圖縱火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不排除被告受到學者及政客的宣傳影響,以為「違法可以達義」,甚至「違法達義」可獲原諒,直斥此說明是「歪理」,並指「達義」只是不同人主觀上的理解,但客觀上被告的行為必定是違法,法律也有清楚的釐定,這是基本限制市民的規條,因此犯法便須承受法律後果。

  現年16歲讀中四的被告,承認暴動及企圖縱火罪,至於另被控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案情指,2019年11月16日凌晨,大批示威者在旺角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集結,約70人築起傘陣,用磚頭和雜物堵路,又向警方照射雷射光和掟磚。

  警方開始掃蕩時,被告逃跑並投擲一枚汽油彈,在距警員20米外着地起火。警方當場拘捕被告,被告表示有人教他投擲汽油彈,士巴拿則用作拆除圍欄。

  練官早前索閱被告的背景、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昨日判刑指出,被告在暴力示威現場投擲汽油彈,雖未有傷人,但卻使現場氣氛緊張,助長示威者氣勢,並加重警方清場的困難。被告聲稱案發時持有的裝備及汽油彈都是他人提供,但法庭難以接納被告是受他人慫恿去投擲汽油彈的說法,被告所穿的衣服和當時的暴力示威者相符,均是穿黑衣和黑褲,似是存心參與該次暴力示威。法官指出,被告雖然年輕,但是一個心智成熟的人要為行為負責。

  被告若成年毫不猶豫判監

  練官更明言,法庭需平衡案件的嚴重性與被告的刑責是否相符。若被告是成年人,他會毫不猶豫判被告即時監禁,但考慮到被告年輕,上訴庭亦有指引應給予年輕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庭認為判處感化並不適合,因未能清楚向大眾表達譴責的訊息,認為住院式加上帶有輔導服務的量刑較為適合;故接納報告的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