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人上訴 戴耀廷原條件保釋

  2014年非法「佔中」中戴耀廷等9名「搞手」,前年4月被法庭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分別被判囚及社會服務令,9人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開庭聆訊,預計需時3天。本身已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戴耀廷,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應訊。

  9人的上訴聆訊由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潘敏琦及彭寶琴處理,除朱耀明外,其餘8人昨出庭應訊,因干犯香港國安法被還押的戴耀廷坐進犯人欄,其餘判緩刑及已服完刑的上訴人則坐在另一邊。

  署理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一度提出,因戴耀廷現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希望法庭能撤銷戴耀廷的保釋,但麥機智指現時不適合處理,決定以原有條件延長戴耀廷保釋外出的決定,直至另行通知。麥機智另批准所有已完成服刑的上訴人,在已聘用律師代表下,毋須出席上訴聆訊,換言之只有戴耀廷需出席聆訊。

  前年4月,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等被裁定罪成。其中戴耀廷、陳健民判囚16個月,邵家臻和黃浩銘分別判囚8個月;4人即時入獄。判囚16個月的朱耀明及判監8個月的陳淑莊、鍾耀華、李永達被判緩刑兩年,張秀賢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目前只剩下戴耀廷未服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