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涉發假誓 法律界促追究
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訪問時表示,攬炒派立法會議員阻撓議會正常運作的行為,除了令市民不滿,更涉嫌違反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涉嫌發假誓,理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特區政府亦應追究有關人等。
律師、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豪輝表示,攬炒派議員復會後在議會的行為,已涉嫌違反了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即香港特區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他指,人大2016年釋法時已指出,立法會議員的就職宣誓除了是宣讀誓詞,日後的言行也須遵守誓詞。同時,他們也涉嫌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攬炒派議員延任後惡意癱瘓議會運作,嚴重損害市民福祉和香港整體利益,已違反了他們就職時的宣言,不但沒有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國香港特區,更沒有盡責履職。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亦指出,按全國人大常委會2016年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的解釋,立法會議員不止在宣誓的一刻需要接受約束,如果宣誓之後作出違反誓言的行為,都要依法承擔責任。
同時,攬炒派不符誓言的行為也涉嫌發假誓,應被DQ,特區政府亦應追究有關人等。